史可法衣冠墓位于六安縣棗樹鄉(xiāng)史詞村鼓路塘。明崇須十年七月至十二年夏(1637一1639),史可法任右金都御史,巡撫安慶、廬州、太平、池州四府及河南、湖廣、江西鄰近諸州、縣,駐節(jié)六安州,與當時世居六安東鄉(xiāng)的史姓有交往,追溯先祖原是同根,遂將可法分支歸入六安史姓族譜系。史可法壯烈殉國后,史姓將其所遺帽、靴葬此,并在史氏宗詞東宅建立“忠烈詞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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