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買東西一定要去免稅商場,在免稅商場購物可以退稅!比歐洲前,一些有經(jīng)驗的朋友這樣提醒。
不錯,歐洲各大城市都設有“免稅購物商場”,專為外國旅游者服務,目前共有9萬多家,并都標有EU(歐盟)統(tǒng)一標記--EuropeTax-freeShopping,聲稱凡境外游客在具有這種標記的商場購物,均可獲得6%-21%的退稅優(yōu)惠。
但我們一行在歐洲的免稅商場購買了數(shù)量和金額不同的服裝、香水等日用品,出境那天,卻沒有幾人如愿退稅。
經(jīng)咨詢獲知,在歐洲購物要享有退稅權,須符合三個條件:一是必須是在具有“EuropeTax-freeShopping”(免稅)標記的商場購物;二是須索有VAT(增值稅)發(fā)票;三是購物要達到一定的金額。另外,辦理退稅手續(xù)時,應到EU指定的退稅點辦理。同時,在出示VAT發(fā)票時,還得出示相應的商品。
我們的退稅程序沒有問題,之所以遭拒絕,想必是因為一次性購物金額沒有達標。比如,巴黎的免稅商場要求一次性購物金額是1200法郎以上,布魯塞爾是5000(不含5000)比利時法郎以上。我們雖然在歐盟各國的免稅商場購買了為數(shù)不少的東西,總金額遠遠超過這些標準,但分散到“每次”,就或多或少地與規(guī)定的標準有些距離。
事后想來,歐洲的免稅商場的所謂免稅政策,并非是優(yōu)待非歐盟國的旅游者,而是把非歐盟國的游客當做一個特殊的消費群體,以免
稅為誘餌,來達到他們推銷商品的目的。如果你掏錢不夠慷慨,比如在法國一次不掏1200法郎以上,就休想退稅!
這種名為“免稅”,實為促銷的手段,其實是與國內的某些有獎銷售頗為相似。只怪我們醒悟得太晚,要是早想到這一層,絕不會去“免稅”買高價,我們的所購之物并非只有免稅商場才有,說不定其它商場還會更便宜。